谁来为“成功”负责?
- 组别:高中组 作者:荳侸逗 人气:1263 好评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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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成功”负责?
黄光裕,用4000元书写了105亿的传奇,在胡润的富豪榜上曾取代丁磊成为中国首富。
郑少东,国家公安部部长助理,曾是仕途被看好的“警界少帅”。
陈绍基,广东省政协主席,曾是叱咤广东警界的副总警监,在他带领下的广东公安被誉为“逢大案必破”。
王华元,浙江省纪委书记,更当选中央纪委委员。
以上四人,皆可谓“成功人士”。成功之后他们在做什么呢?——还没来得及衣锦还乡,就因“经济问题”失去了“衣锦”的机会。
照常理讲,生意做到全国化,官位升至正厅级,已是坐吃也空不了的“金山”了,只要不“犯事”就可以“德荫子孙”,为什么还要“挺而走险”呢?
有人说,中国官员、商人素质低下,欲望难填,经不起诱惑。我可不敢苟同。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那些骂奸商、贪官的人若是自己有了点小钱小权,难保不做出些祸国殃民的事来。欲望是人的本能,高尚者大多也有私心,“素质低”也就不能成立借口了。
那么,谁来为这些堕落了的“成功人士”负责呢?
于是,又有人把责任归到了“制度”上,说什么“中国制度不完善”,“不是......的问题,而是制度问题”。
这些“制度论”,粗看好似深刻,但仔细一想,不免破绽百出。
世界上有完善的制度吗?答案是否定的。最先进的杀毒软件也必须经常更新。制度也是这样的“杀毒软件”,所以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制度不完善就一定会培养许多违法者吗?错!拿贪污来说,众所周知,建国初期物价飞涨,在那种情况下,张子善、刘青山二人私用公款四、五亿,仅相当于现在四、五万元,四、五万元现在能干什么呢?按每平米4000元的房价来算,仅够买10平米的房子,而二人却被判处死刑,虽然他们在解放战争中劳苦功高。
反观现实,建国60年来,制度经过曲折的探索过程不断完善。但是,违法者少了吗?没有!制度受到了更多“挑畔”。
当然,愈加完善的制度必不可少,制度就是写于纸上的条条款款,是思想指导。怎样使制度充分发挥作用呢?这就是靠执法力度。
为什么建国初期被查办的官员比现在少?并非现在“检查有方”,而是因为建国初期贪官更少。这又是为什么?从张子善、刘青山的例子中看,建国初期对贪官查得严、罚得狠。50年代调整经济以后,更是明文规定“受贿数额500元以上的官员判死刑”。若放在当今,恐怕5万元还算不上“贪”吧?
有时候,看似执法严,实则不然。一些地方政府执法时只抓典型,“找个出名的,灭了他”,这无疑是纵容了违法犯罪行为。还有的地方,为了显示政绩突出,平时莫不关心,只到固定日期搞个“一锅端”,美其名曰:“放长线,钓大鱼”。
不仅如此,执法不严还会给举报者带来伤害。多少报料人被打击报复?多少上访者被强制“学习”?多少揭秘记者被千里追击?
权力撒野,盖因执法不严!
谁来为那些手握钱权却已堕落的“成功人士”负责?如今看来,完善制度是长远之计,加强执法才是当务之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