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中,周建的家庭就存在着家庭失和,家庭暴力给幼小的孩子造成了心理伤害,使孩子缺乏安全感,甚至使孩子模仿自己的父亲,遇见事情就使用暴力解决。
张磊的家庭则存在着家庭失教的现象,父母虽然给孩子提供了尽可能的物质条件和环境,但是不注重去关注孩子的内心,忽视了与孩子沟通交流。
家庭教育的缺失无疑是未成年人最终走向犯罪道路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除此之外,未成年人实施“下暴”,还有以下具体的心理原因:
1.文化缺失是走上邪恶和犯罪道路的催化剂
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均偏低,其中五人为初中文化程度,其余两人为小学文化程度。文化的缺失使他们缺乏良好的是非判断能力,缺乏理性控制能力,缺乏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更容易走上邪恶和犯罪的道路。
2.不良的生活方式使他们无法超越自卑
心理学家阿德勒认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感。”未成年人经常以不良的生活方式来解决成长的自卑,例如过度上网、泡吧就是这种不良生活方式的体现。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有两次作案都是在网吧,一次作案是在KTV喝酒后。
当没有钱去上网、泡吧的时候,他们就容易用“下暴”等违法的方式来获得财物,以继续满足自己的欲望,并实现所谓的“自我价值”。
3.不良小群体内恶性的循环感染是走上犯罪道路的必然结果
未成年人在情感上渴望同伴交往,容易形成小团体。本案中,李华曾示意周建在网吧内实施抢劫,周建本来不敢,但是李华劝说:“没事的,你去吧!”周建受到感染,才实施了抢劫。
4.界限性缺失是犯罪的根由
未成年人“下暴”时,往往不知道后果的严重性,任由事态向严重的方向发生。当张磊等人在公园与人发生争执打斗,情急之下居然用水果刀乱捅,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恶果。
5.情绪是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放大器
许多未成年人不会对自己的情绪进行合理管理,往往容易冲动、鲁莽,任凭自己的一时之气行事。本案中,当周建听说自己的女朋友被人打了,就立即情绪失控,纠集同伴前去“报仇”,并实施抢劫。
6.成长断点是犯罪的祸根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成长断点。有的经常逃学,有的中途辍学,这种成长断点造成他们的心理缺陷,不能像正常的孩子一样有积极向上的心态,更没有健康的生活目标。他们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只局限于自己狭隘的世界中,容易走错路。
心理报告>
报告人:
张仲明
西南大学心理学部博士、副教授,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咨询治疗专家,硕士生导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教学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肖钟萍
西南大学心理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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