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昨天,市教委转发教育部相关规定并出台“六条禁令”,严禁我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市教委要求,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利用暑期违规补课的教师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并作为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和中小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来源:重庆商报